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成海平 张倩)近年来,柳林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经济,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纳入救助供养以及临时救助范围;将脱贫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原建档立卡及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494 户18521人,城市低保对象964户1609人;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950户977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39户40 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2 万元,下拨乡镇3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010余户。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县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64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5484元,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 103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7400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072万余元,发放农村低保金8421万余元,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987万余元。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 10%至3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通知精神,全县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制定了《柳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不及时问题”整治工作,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发放“社会救助明白卡”14700 份。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乡村上报、数据比对等方式共录入低收入人口1852户3015 人。同时按照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与相关部门定期比对更新数据,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9073”养老服务格局,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升级,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安排,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19个,农村幸福小院35个,同时,对金家庄中心敬老院山体塌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四所中心敬老院老旧电线、暖气管路、厨房设施、消防安全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按入住人数全部落实运营经费,大大提升了敬老院生活条件和服务质量。此外,建立健全了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定期巡视探访服务制度,以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为服务内容,采取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多种形式,对留守老年人每周探访 1 次以上,逐步建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不断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建立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了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联合公安、市场等部门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16个。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168个,其中民办非企业100 个,社会团体 68 个,涉及社会民生经济生活等各个行业和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参与社会治理、畅通协商民主渠道和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按照“乡乡有儿童督导员、村村有儿童主任”的要求,实现了所有乡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覆盖;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办法,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年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助学金158万余元。贯彻落实《民法典》,完成了婚姻登记新旧证替换、婚姻登记程序调整工作,积极配合县卫健体局和县妇计中心宣传开展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年内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3095件,实现婚姻登记合格率、按时办结率双 100%;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50 元提高到89元,截止去年年底全县共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444人,全年发放护理补贴248万余元;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 66 元,截止 12 月底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4522人,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3 万余元;组织开展了“福康工程”“福彩·亲情工程”;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公安、城管、环卫等部门强化街面巡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60余人次。同时,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及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等领域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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