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判实”收监执行刑事案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近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梁建明与本院刑事执行部门干警,联合县法院分管刑事副院长康婕、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彦军、交警队副队长姜宝鸿以及刑事、法制、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在县公安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就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判实”罪犯在吕梁市委最严格的“三级防控”疫情防控政策下使人民法院“判实”罪犯收监执行难的问题进行沟通。
会上,梁检指出,公检法三部门做到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判实”收监刑事案件执行中遇到收监困难进行分析研判,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判实”罪犯收监程序得以落细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两不误。
公检法三部门就疫情防控期间“判实”罪犯收监程序存在的需要各部门沟通协调的问题做充分交流,最后公检法三部门达成一致共识:
一是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必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案件快侦、快捕、快审、并将罪犯及时执行。精准有效的打击犯罪,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未缺席;二是在办案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示精神,把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来抓的理念、既要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及时收监执行,又要结合交城县目前疫情防控的实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判实”罪犯收监工作与防控关系。
交城县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注重相互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加强公检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沟作,体现了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的打击力度,提升疫情防控时期的执法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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