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启动“清废行动”全力守护黄河、汾河生态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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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启动黄河、汾河沿线“清废行动”,组织13个县、市、区执法人员全面排查辖区内河流沿线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

本次“清废行动”,我市将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经验和模式,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遥感排查-分批交办-地方整改-专家帮扶-遥感再看”的工作模式,建立问题管理台账,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核查,适时组织下沉督导,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工作要求,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细化问题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及责任单位(人),能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对于整治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列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实行限时办结、动态清零,确保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严查重处。第一阶段,生态环境部黄河清废系统交办我市疑似问题清单共65件,涉及8个县市,通过APP软件下发并要求核实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核查,并初步制定整改计划。另外,各相关县、市完成黄河、汾河沿线十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自查工作,发现各类问题八十余个,其中5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行政拘留5人。

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沿黄沿汾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和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健全周调度、月通报等工作制度,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无缝隙、全覆盖、无遗漏,跟踪核实整改效果,依法严惩黄河、汾河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助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守护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安澜。(吕梁环保)

[编辑: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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