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我市举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首发仪式。伴随着首批9张优待证的交接,这标志着吕梁市全面进入优待证发放阶段。
优待证是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待服务的凭证,也是社会力量拓展优待内容识别服务对象的标识,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自2022年1月6日吕梁市首批试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启动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专班负责全面高质量开展此项工作,各级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奋力推进,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在5月13日完成了首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
退役军人王建忠拿着属于自己的优待证仔细端详,他激动地说:“今天领到退役军人优待证,荣誉感油然而生,内心无比自豪。感谢党和国家对我们退役军人的认可、关心与关爱,今后我将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发扬军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贡献退役军人的一份力量。”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瑞锋说:“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我们始终坚持把贴心、精心、暖心服务贯穿工作全过程,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办理优待证的知晓率,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申领使用。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推广优待证在本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强优待证的实用性、功能性。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展优待服务项目,提高优待证含金量,推动服务对象的‘幸福指数’和全社会的‘尊崇指数’不断提升,让退役军人幸福感成色更足、荣誉感更强、获得感更满。”(记者 王洋 通讯员 王季华)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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