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吕梁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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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吕梁市检察机关

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吕梁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 事 检 察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23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7.58%;不捕503人,同比上升13.29%,不捕率24.83%,同比增加7.39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3059人,同比下降17.12%;决定不起诉950人,同比上升97.10%,不起诉率为23.70%,同比增加12.15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47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73%。

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立案监督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27件,同比上升84.5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33件,占监督数的102.64%,同比增加31.10个百分点。

纠正漏捕、漏诉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55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05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9.3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45件次,同比上升179.22%,已纠正658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2.02%,同比增加5.48个百分点。

刑事抗诉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64件,同比下降1.52%,法院同期审结58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1件,占审结总数的70.69%,同比增加4.02个百分点。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6件次,同比下降31.71%,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67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19.64%,同比增加26.96个百分点。

刑 事 执 行 检 察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3人,同比上升65.79%;同期已纠正63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8件,同比下降17.42%;同期已纠正124件,占提出数的96.88%,同比减少3.12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93人,同比上升374.44%;同期已纠正1893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减少0.50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46件,同比上升32.7%;同期已纠正146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82个百分点。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人,同比上升200%。

民 事 检 察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6件,同比上升124%,法院同期审结50件,再审改变50件,占审结数的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同比上升15.38%,法院同期采纳14件。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9件,同比下降57.95%。法院同期采纳119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减少2.12个百分点。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4件,同比下降64.41%。法院同期采纳8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减少2.97个百分点。

行 政 检 察

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6件,同比上升170.6%;审结45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净增。

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下降56%。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3件,同比上升32%。法院同期采纳3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公 益 诉 讼 检 察

立案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8件,同比下降5.31%。其中,民事类立案44件,占立案总数的4.04%;行政类立案1044件,占立案总数的95.96%。

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13件,同比下降20.49%。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31%,同比减少0.38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05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98.69%,同比增加0.38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14件,占比最高,为51.22%;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0件,占11.4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2件,占3.5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4件,占2.28%;未成年人保护领域3件,占0.49%;安全生产领域2件,占0.33%;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1件,占0.16%;办理“等”外领域179件,占29.2%。

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4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同比下降55.56%,占立案数的0.37%,同比减少0.42个百分点。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同比持平。

办案效果

2022年,通过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36.51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2.3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0.08亩,保护被污染土壤7.2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130.1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6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626.37万元,治理恢复费用3958万元。

未 成 年 人 检 察

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人,同比下降37.50%,不捕48人,不捕率为57.83%,同比增加24.5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4人,同比下降5.13%。

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1人,同比下降53.73%,不起诉57人,不起诉率64.77%,同比增加40.9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8人,同比下降21.21%。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6次,同比持平。开展社会调查965次,同比上升245.88%。开展法治巡讲179次,同比上升92.47%,受众人数7万余人,同比上升81.42%;开展法治讲座1117次,同比上升611.46%,受众人数8万余人,同比上升26.61%。

控 告 申 诉 检 察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63件,同比下降21.26%;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09件,同比上升224.60%,实际救助人数418人,同比上升166.24%,发放救助金425.45万元,同比上升100.3%。

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659件,同比上升36.29%。各级院检察长办理391件,占14.70%,同比增加0.56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268件,占85.30%,同比减少0.56个百分点。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97人次,同比上升111.83%。

检察长列席88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4.6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0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5.33%。(吕梁检察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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