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的提醒告诫函

黄河新闻网 > 吕梁频道 >  聚焦吕梁

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者:

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相关要求,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现象,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 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秩序,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现对全市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产品质 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 费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三、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四、 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五、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六、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完善交易规 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销售单价 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

七、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 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 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 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 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群众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吕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编辑:白丽红]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