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交警:中秋国庆喜相会 酒驾醉驾莫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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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全力保障辖区交通秩序平稳有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石楼交警积极开展酒驾醉驾统一整治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9月28日,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辛关中队民警在路查行动中查获王某龙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通过延安街十字街路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石楼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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