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深化信用体系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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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基本前提,是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条件,更是一座城市最亮眼的“名片”。今年以来,吕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大力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加强信用修复工作,开展诚信文化宣传,社会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吕梁市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指数持续位居全省前列,市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被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依托数字政府建设,畅通信用数据归集与共享。市发改委完善数据归集联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全面梳理全市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目前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总量已达1.2亿条,涵盖水、电、气、医保、企业登记、行政管理等各类信用信息,并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月均归集2万余条,在今年全省第二季度“双公示”政务公开评估中吕梁市以满分的成绩位列第一。

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在全市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专项行动,加大政府失信线索监测发现力度,按所属地、主管部门“即发现即转交”并挂牌督办,持续跟踪办理情况,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增强企业对城市的投资信心。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各级执法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工作。“线上”在“信用吕梁”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企业按照流程自主完成修复,“线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用服务窗口,现场帮助市场主体完成修复,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信用力量”。1-9月,共帮助112户企业实现信用修复。

高效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全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指导全市相关部门对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目前吕梁市已在税务、交通、金融、住建、能源、医疗等21个领域开展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了《吕梁市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将9户“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建立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通过约谈、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措施积极进行治理。建立红黑名单机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全市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失信被执行机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黑名单”失信惩戒工作,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对企业的激励约束作用。同时,率先在全省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对13个县(市、区)政府和34个市直部门进行集中考核,并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以大数据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以应用为导向、以惠民为目的,不断健全信用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信用服务城市治理、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新格局。”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罗丽)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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