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明等同志正式任职的决定

黄河新闻网 > 吕梁频道 >  本网专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3〕16号文件通知,安海明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4月24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安海明同志正式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艳平同志正式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编辑:梁燕则]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