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公安局成功规劝1名网上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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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公安局始终坚持破案追逃不松劲,不断加大对各类网上逃犯的研判力度,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及时掌握网上在逃人员信息,于2024年10月21日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24年5月27日,李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岚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岚县公安局上明派出所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和细致摸排,掌握了李某的相关线索。民警及时与在逃人员家属、朋友取得联系,通过阐明法律政策,分析利弊得失,最终于2024年10月21日,在逃人员李某主动投案。

此次成功规劝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不仅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动投案自首是争取从轻处理的最好途径。岚县公安局将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追逃力度,为建设平安岚县贡献力量。(岚县公安)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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