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家院墙外发现一只猫头鹰好像受伤了,不知道怎么处置,麻烦你们来看看。”近日,汾阳市公安局辰北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
到达现场后,热心群众反映,这只猫头鹰在自己家院墙上,发现有人靠近后,便跳到了院墙外。经民警现场了解,猫头鹰翅膀有轻微受伤,无法飞行。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救助,经工作人员鉴定,该猫头鹰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xiāo),目前,该猫头鹰己移交林业部门接受进一步救治。
汾阳公安温馨提示: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市民朋友若遇到落单、受伤或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被抓伤、咬伤,切不可盲目圈养,一定要及时联系林业、公安等部门,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汾阳公安)
[编辑:冯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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