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交警“逢十”统一行动日查获6起酒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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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9月30日,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逢十”全国统一行动日行动中,先后查处了6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温某、杜某、褚某、高某某、孙某、武某某分别被作出相应处罚。

    9月30日16时许,治超中队、客运中队民警在东环路与南环路开展统一行动,发现晋AX6***小型轿车行迹可疑。经查,驾驶人温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1.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遂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温某进行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9月30日16时25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下关阳渠线查获杜某饮酒驾驶晋JPS***小轿车,经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

    9月30日21时许,西社中队民警在执法站查获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

    9月30日21时30分许,交岭中队民警在北环路查获高某某饮酒后驾驶冀J37***小轿车,经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

    9月30日22时30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坡底线查获孙某饮酒驾驶晋A72***小轿车,经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

    9月30日22时41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坡底线,查获武某某无证且饮酒驾驶晋AQ2***小轿车,经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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