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发生一起四车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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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12月3日,石楼交警接110指令:石楼县关道山附近公路四车相撞,无人员伤亡。

    石楼交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及后续处理工作。据事故民警了解,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赵某驾驶晋K170xx重型半挂车行驶在该路段弯道处时,因避让迎面占道行驶的重型半挂车,采取紧急制动而导致后车范某驾驶的半挂车来不及反应,未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撞在了赵某驾驶的半挂车尾部,后同车道行驶的樊某见前车发生追尾事故便停车进行避让,不料,相隔一分钟后,樊某身后的杨某驾驶的半挂车见樊某的车辆进行紧急避让排队等候时,自己来不及反应,车头便撞在了樊某的半挂车尾部,由于撞击产生惯性,樊某的车辆又撞在了赵某的半挂车尾部,导致四车相继追尾。

    石楼交警认为:当事人范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

    石楼交警提示您:安全驾驶,小心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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