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绿色祭祀严禁带火点火烧纸上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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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气候干燥、多风少雨,致使我县森林防火等级升高,森林防火压力巨大,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禁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火的紧急命令》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禁带火点火烧纸上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群防群控,共筑绿色家园。祭祀重在心意而不拘泥于形式。疫情防控期间,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亲人的健康就是对家庭、对社会的最大负责,就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到集体坟地、公墓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扫,代之以居家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以绿色祭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分散追思,减少返乡祭祀。提前告知在外(境外、县外)亲朋,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避免回乡祭祀,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亲友、追思故人,用精神祭拜代替实地实物祭扫,用现代文明方式表达情感。如确需返乡的,本人健康码必须为绿色标志,并出具居住地相关医学证明、旅居史接触史证明,返乡后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今春以来,缺少有效降水,天干物燥,随着气温进一步回升,我县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移风易俗,文明环保祭扫,杜绝上坟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采取植树、摆放鲜花、摆放祭品等方式祭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全面禁火令有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四、干部示范,消除火灾隐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好带头示范,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家人,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做好文明祭祀。积极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时发现和制止聚集祭祀和踏青野炊等群体性活动,带头劝阻亲友回乡祭祀。

五、加强防范,加强监管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应急管理部门等防火成员单位要主动承担起宣传教育、监管防范责任。乡村两级实行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村护林员的作用,把防火任务落实到地头、山头、坟头,采取人盯人、人防人的战术,确保一地不漏、一坟不漏。对因防控不力,造成清明节期间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对当事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及乡村两级干部和护林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春暖花开、山河无恙,是我们共同的美好愿望。在全县森林防火高发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以文明绿色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同守护青山绿水的美丽家园。

岚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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