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关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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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大家也知道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它因素。不佩戴骑行头盔者若在事故中受到头部撞击,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严重时会造成死亡。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世界卫生组织曾发表公报,骑乘摩托车等两轮交通工具时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50%左右;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总量中,有90%至95%的死亡案例由脑外伤引起,这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所致。

为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1.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佩戴好安全头盔等于给自己加了一层保护罩,对于骑摩托车、电动车的人来说头盔在关键时刻能保命。希望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要轻视安全头盔的作用,在日常行车过程中记得佩戴好安全头盔!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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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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