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酒驾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交警蜀黍也总是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地劝导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心存侥幸,酒驾上路。下面曝光在春运酒驾整治行动中查处的3起摩托车酒驾违法案例,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1:
2月3日,中阳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民警开展春运酒驾夜查行动。晚上,胡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金罗大桥西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司机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中阳交警对胡某某饮酒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2:
2月23日晚,中阳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春运酒驾夜查行动中,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缓慢,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立即上去检查,发现驾驶人乔某某面色通红、满身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乔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中阳交警对乔某某饮酒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3:
2月23日下午,中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滨河路千禧桥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何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被民警要求临时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何某某饮酒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开车上路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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