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警方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燃放、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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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到位,近期,中阳县公安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处罚违法人员3人,共收缴违法违规烟花爆竹50余箱。

2021年1月1日,金罗镇益家村村民任某在自己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金罗派出所给予行政罚款处罚,并依法收缴剩余未燃放的礼炮鞭炮。

2021年2月20日,金罗镇道棠村个体运输司机任某为祈愿新年生意能够红红火火,私自燃放“开门炮”,致引燃340省道道棠村段路基下耕地中的秸秆荒草,被金罗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2021年2月25日,宁乡派出所、巡防大队联合在宁乡镇凤城南街中阳县某星婚庆用品店内查获笛音雷、浏阳红鞭炮等各类烟花炮竹30余箱。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薛某已被宁乡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2月26日上午,中阳县公安局民爆大队在宁乡镇乔家沟村一闲置空地上,对依法收缴的违规烟花爆竹采取铲车碾压并用沙土掩埋的方式实施集中销毁。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是今年以来先后查获、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共计50余箱。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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