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联合下发通知:做好去年奖励以来全省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通知显示,有申报资格的企业主要为在山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只限民营企业)上市的山西企业;在山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价转让系统暨“新三板”挂牌的我省中小微企业;在山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山西中小微企业;或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小微企业。此次的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为,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山西民营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山西国有企业等,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山西民营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有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山西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晋兴板”挂牌的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市金融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市金融办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进行再次审核,奖励资金分配计划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最终由省财政厅下拨到各企业。(记者 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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