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张伟)2017年11月9日20时10分许,太原市小店区人王某驾驶无牌白色宝骏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07线由北向南行驶至608KM+100M(交城县青村十字口)时,与由东向西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交城县舍堂村人石某君发生碰撞,造成石某君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查,肇事车系某物流公司雇佣的雷某永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将无号牌的车辆交由王某驾驶送往目的地,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王某在案发后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而雷某永却一直畏罪潜逃。
两年来,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王晋明、李三荣等民警多次前往雷某永老家侦查了解其动态并实施抓捕,他们不厌其烦地给家属讲政策讲法律,劝其自首,但收效甚微。雷某永逃避制裁,心存侥幸,在多地逃窜拒不投案。
“云剑行动”开展以来,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积极作为,长时间关注雷某永动向。大队长王整华、副大队长姜宝鸿多次指导办案,和刑侦部门联手伺机实施抓捕。10月23日,利用技侦手段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秋村锁定嫌疑人活动轨迹,遂迅速出击,将潜逃两年的雷某永成功抓获。
现雷某永已被交城县公安局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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