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级”驾驶被查处 罚10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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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机动车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7时25分许,汾阳市综治组民警在阳休线检查一辆车牌为晋J86**的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民警随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核查。经查,驾驶人张某目前所持的驾驶证确为C1证,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要A2证。张某构成了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张某承认自己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民警依法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对其准驾不符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面对处罚,张某承认错误,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纪,不再自作聪明。

    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具备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心理状态,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与乘坐人员的安全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而保险公司也具有法定的拒赔理由。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获得驾驶资质后再驾驶相应的车辆上路行驶。(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崔雪娇)

    吕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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