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根据我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从1月26日零时起,对全县客运站、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县界出入口全部实施设卡管控,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人登记、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对所有县外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逐乡镇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摸排,对来自湖北及其他重点疫区省份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逐一登记,做到人盯人,同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对全县所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和农贸市场、车站、商场、超市等人群聚集场所做好通风工作,每日清扫、消毒不少于2次。对秧歌、灯会、烟花燃放等人员聚集活动一律延期或取消。对影剧院、KTV、网吧、洗浴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暂行关闭。对婚丧嫁娶、庆典等集体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停止。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集中对农贸市场、超市、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六、发动群众监督重点人员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一旦发现重点监控人员未按规定隔离,立即拨打12320或5300647卫生热线举报。
七、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立即中止春节假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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