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男子无证酒驾变型拖拉机

黄河新闻网 > 吕梁频道 >  本网专稿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近日,汾阳一男子饮酒后无证驾驶五征牌变型拖拉机上路,被汾阳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处以1300元罚款。

4月6日,汾阳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民警在辖区汾酒大道执勤。16时1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晋11.*****的五征牌变型拖拉机向执勤点驶来。民警立即打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并对驾驶人冯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过检测,结果显示为43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进一步查询其身份信息后,发现冯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将冯某传唤至汾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中,冯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

汾阳交警提醒:酒驾、无证驾驶等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很大的事故隐患。目前,汾阳交警大队“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持续深入开展,希望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安全驾驶,为自己、也为他人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梁燕则]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