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3月29日,岚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查处一起危险驾驶案。经查,3月29日,梁某只驾驶晋J***49号小型轿车沿岚河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宜居苑附近左转弯时,与沿岚河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高某驾驶的晋J***62号车相撞,后高某驾驶的晋J***62号车又撞向路边的交通信号灯杆上,致交通信号灯受损,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后通过对梁某只的血样鉴定,鉴定出梁某只血样中含乙醇成分,其含量达117.6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肇事嫌疑人梁某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岚县交警提示:驾驶人要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这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基本保障,安全与法同在!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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