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充分发挥“互联网+人社服务”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石楼县将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在石楼县参加养老保险并正常领取待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
二、认证时间
认证时间:2020年5月20日前,今后每年需要认证一次。
三、认证办法
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民生山西”APP后进行网上认证,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员自助认证。认证对象通过手机注册并登录“民生山西”APP后,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二)亲友协助认证。已注册的人员可登录“民生山西”APP,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帮他人认证”,输入需认证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要求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经办人员协助认证。参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经办窗口申请由经办人员协助认证或指导其自主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从2020年5月开始,对未通过认证或超过12个月未重新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对不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辛晓耀,15235405775
企业养老保险:弓凯翔,1823483753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张红,13754914551
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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