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太原市将对2020年空气质量和降尘结果进行考核。按照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实施年终达标奖励和月度同比改善考核奖惩,奖励和扣罚的最高额均为200万元。月度降尘量小于等于4.5吨/月·平方公里的,按月奖励200万元。
在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方面,按照考核指标,太原市实施年终达标奖励和月度同比改善考核奖惩,也就是分为年考和月考。在年终达标奖励方面,分别按照优良天气率、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等指标进行奖励:全年优良率达到80%及以上的,年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年综合指数达到6及以下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PM2.5平均浓度达到51μg/立方米及以下的,年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按月考核,月度优良天数每增加1天奖励10万元,每减少1天扣罚10万元。月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的,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比恶化的,最高扣罚200万元。PM2.5月平均浓度同比改善的,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比恶化的,最高扣罚200万元。对连续两个月两项指标恶化的,除进行资金扣罚外,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三个月出现两项指标恶化的,依法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在降尘量考核方面,当月降尘量小于等于4.5吨的实施奖励,大于9吨的实施扣罚,大于4.5吨小于等于9吨通报排名,不奖不罚。月度降尘量小于等于4.5吨/月·平方公里的,按月奖励200万元,月降尘量超过18吨的,按月扣罚400万元。降尘量连续三个月超过9吨/月·平方公里的,除进行资金扣罚外,将依法约谈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负责人。
考核数据采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各县(市、区)和山西省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武佳)
山西晚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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