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农村地区出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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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庆、中秋节假期重叠,从10月1日至10月8日为期8天,为确保双节假期群众出行安全,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结合辖区农村道路特点,特发布如下安全提示:

一、辖区农村道路特点:

二大队辖区农村道路主要是离碛线(离石区晋绥路纪念碑路口去往临县碛口镇的县级道路)、店梁线(离石区枣林乡梁家岔村去往方山县大武镇店坪村的县级道路),道路狭窄,弯道、坡道、临山、临崖危险路段多,交通安全隐患多,通过上述路段,特别是隐患危险路段要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二、出行安全提示:

1、途经弯道、坡道、临山、临崖路段要提前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切勿超速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乘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必须佩戴摩托车专用安全头盔,只能在后座载乘一人,不得多人乘坐、违法超员。

3、三轮车、低速载货车及其它载货汽车不得在货车车厢内违法载人,驾驶室内(驾驶座旁)按核载人数载人,不得违法载人。

4、面包车、轿车及其它载客要严格按照核载人数载人,不得超员。超员将根据情节面临不同程度的严厉处罚。

5、山区道路急弯多、路窄,超速行驶、违法超车易发交通事故,请严格按照限速标志速度安全行驶,遇有交通拥堵或视距差、不具备安全条件超车时,不得违法超车。

6、酒驾醉驾毒驾安全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代价大,被查获后将面临记满分、扣留驾驶证制止吊销驾驶证、拘役的高成本处罚。

7、疲劳驾驶容易诱发严重伤亡交通事故,驾驶超过4小时或者感觉疲劳瞌睡时,就近选择地点休息,确保行车安全。

8、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头盔要戴好,驾乘机动车还要系好安全带。

9、拒绝分心驾驶,确保出行安全。

10、驾驶机动车必须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取得机动车牌证,并悬挂机动车号牌,已上户登记的机动车要按期检验机动车、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每年缴纳交强险,确保驾驶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上路行驶符合法定资质,确保自己驾车上路合法、合法权益依法受法律保护。

11、夜间山区道路光线昏暗,要低速慢行,通过村巷路口注意观察瞭望、让行其它车辆和行人。

12、厂矿企业凌晨时段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必须穿反光背心,确保其它车辆看到并避让减速。

13、倡导在农村地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群众,在夜间凌晨出行时,也穿反光背心或颜色鲜艳反光的服装,确保出行安全。

14、农村地区群众要服从劝导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障出行安全。

15、农村道路,特别是狭窄的景区道路、消防通道,不具备停车条件时不得停车,避免因此堵塞交通,甚至造成其它严重后果,并承担本可避免的法律责任。

16、在双向共有两条车道的道路上,遇有拥堵排队滞留时,及时通过110联系公安交警部门,耐心等候疏导,防止因逆行、占道超车造成拥堵路段完全瘫痪。

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距离,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祝您旅途愉快!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0年9月29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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