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晨晨)很多人认为喝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驾,一点都不顾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石楼县义牒镇张家塔村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撞到一辆小型轿车上。
2月14日晚,石楼交警接韦某报警:在义牒镇张家塔村附近道路上,韦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交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破破烂烂“躺”在路面,小型轿车也受损严重。
经现场勘查和询问调查,交警得知:穆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问穆某行驶路线时,穆某答道,自己驾驶摩托车是要回家。穆某家在小蒜,却行驶到了义牒。民警猜测穆某应处于醉酒状态,随即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穆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0.4mg/100ml,属于醉酒。穆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石楼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白丽红]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聚焦吕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