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按下“终止键”

黄河新闻网 > 吕梁频道 >  法制交通

农民工是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有时却面临被拖欠工资的尴尬问题。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全省范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发生在煤炭企业、建筑领域,其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平均拖欠工资为四个月,最短一个月。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市一些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滞后,不良企业主往往借此进行拖欠,他们不愿承担其交易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想方设法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实中,我市对企业和建筑业发放工资的监督,很大方面是靠农民工自己来实施和完成,这在当前农民工力量涣散,工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情况下,使雇主对农民工合法权利的漠视时有发生。

农民工工资拖欠直接影响着市域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建立我市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是检验我市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要强化政府责任意识。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维权。在上马项目时,要进行工资风险评估和建立工资预付账户,工程开工前,将资金转入预付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细则,责成相关部门积极承办,从源头上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切断欠薪链条,以达到遏制拖欠发生蔓延的现象。

完善法律维权机制。建立杜绝欠薪发生的长效机制,才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的办法。地方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法规。农民工投诉时,法院要开“绿色通道”,并适当减免诉讼费用。并为他们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和冻结欠薪企业法人以及有关负责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其个人财产,以防财产转移。要坚决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建立“欠薪保证金”制度。企业登记注册时,要根据用工规模向政府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欠薪保证金,如该企业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政府部门先责令该企业支付,确无支付能力时,则由政府部门动用“欠薪保证金”支付工资。这样,即使企业破产,老板跑路,也不会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梁瑜)

[编辑:白丽红]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