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又酒驾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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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郭能平)在人们印象中,摩托车就是个代步工具,和汽车不一样,殊不知,法律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违法后同样受处罚。

为确保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月4日,交口交警大队秩序股组织警力,开展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行动。

民警在双池镇桃双线设立临时执勤点,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郭某某,无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300元的处罚。

[编辑:高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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