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委网信办、吕梁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全市网络直播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通告
为切实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晴朗网络空间,吕梁市委网信办、吕梁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自觉规范网络直播打赏、网络主播带货,避免直播变相赌博等问题;
二、自觉抵制错误社会思潮、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涉政治有害、历史虚无主义、谣言虚假等有害信息;以网络直播为名,背离主流价值观、传播淫秽色情、低俗庸俗、打“擦边球”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违规行为。
三、对通过网络直播传播有害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追究直播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全市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和谐、文明的网络直播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和举报网络直播违法违规信息。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358-3381101(市委网信办) 0358-8310110(市公安局)
2、向网信部门“12377”平台举报,拨打国家网信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举报;登陆www.12377.cn网站举报;在“网络举报”APP举报;在微信公众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举报;在各大新闻网站“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12377”平台窗口举报。
3、向公安部门举报,在微信公众号“吕梁网警巡查执法”举报;在新浪微博“吕梁网警巡查执法”举报。
中共吕梁市委网信办
吕梁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3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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