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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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从源头上杜绝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口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勤务模式,开展高强度、密集型管理。深入分析酒驾、醉驾规律特点,科学分配警力,加强路面的管控力度,采取定点查纠、点巡结合的方式,对酒驾违法行为开展“拉网式”查处,形成交通秩序严查严惩的整治态势。

    4月30日,在龙泉街安监局路段一辆黑色越野车晋K****6见到执勤民警立即驶入安监局院内逃避检查,紧随其后的民警将该驾驶人拦截在车内,因驾驶人不配合呼气式酒精仪的检测,随即将其带到交口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抽血并委托山西麟鉴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抽取的血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司机郭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7.06mg/100ml,超过80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民警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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