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樊红卫)5月8日,临县交警三交中队民警在辖区218省道三交路段临时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远远看见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正迎面驶来,行驶中该车突然放缓了行驶速度停在路边,几分钟后车又匀速的行驶过来,正在执勤的民警立即意识到该车有重大嫌疑,马上拦停该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车内总共有3人,既未出示相关证件且车内酒精味浓重,难以判断谁人饮酒。于是,三交中队民警将驾驶人及车内同行的两人一起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对集成指挥平台视频监控和综合信息平台的数据查询,发现该车在途经辖区三交卡口路段时,卡口自动抓拍并附有照片信息,从照片信息中发现,现在驾车的驾驶人王某在过卡口前并未驾车,真实的驾驶人是坐在副驾驶上的薛某某,且身上还带有酒味,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显示为53ml/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信息查询发现薛某某于2021年4月23日6时30分,已被吕梁市直属四大队查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次已经是第二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薛某某两次都因饮酒后驾驶且第一次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违法行为,临县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薛某某22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害己害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勿视交通法规为儿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远离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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