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自觉遵守并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各项要求,也是为抗疫做贡献,但总有人不顾防疫大局,违规行事。4月10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未落实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的涉疫违法案件。
经查,交城籍居民张某从外省返交后,故意隐瞒健康码为“黄码”的事实,未落实县疫情防控办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到高速口附近,被执勤民警在高速卡口排查发现后,当场抓获并移送处理。得知此案后,交城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共同商讨案情,经分析研判,认为张某被赋“黄码”,其核酸结果为“阴性”,未造成新冠肺炎传播的危险后果,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已于当日快速办理,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正值全县“外防输入”、守牢疫情防控交城阵地的关键时期,交城检察院配合县疫情防控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坚持侦查监督与引导取证并重,既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又严把定罪入刑的标准,与侦查机关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理,筑牢抗疫司法防线,切实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目前,已提前介入涉疫行政案件5件。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勿碰触法律底线、挑战法律权威、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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