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交城县集中隔离场所在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经综合分析研判,交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0月25日17时起对全县实行临时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默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除参与疫情防控、生产生活保供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居家办公。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凭“工作证”有序流动。所有人员实行“三天三检”,重点人员实行分类管控措施。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全县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凭证通行,保供企业“点对点”接送,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四、全县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师生已返校的,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未返校的,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县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五、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群众非必要不离县,外地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七、在静默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全县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预约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静默管理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通过官方信息发布。静默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交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