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2022年6月,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2022年10月,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8个项目和13个传承人召开评审会议,提出推荐我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8项,推荐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人。
现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天(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与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兴县蔚汾镇文化街25号
邮编:033600
联系电话:6322170
电子邮箱:llxxwhhy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2.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日
[编辑:刘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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