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已接近截止时间,为保障您的权益和享受政府补贴,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请参保对象及时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和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参加补充险。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
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养老补充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年限选择(2023/特殊缴费)→下一步 →选择金额进行缴费。
2.社保云缴费
登录微信扫码“社保云缴费”→选择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立即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及输入姓名→年限选择(2023/特殊缴费)→下一步→选择金额进行缴费。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截至11月25日,到期仍未缴费人员将无法享受本年度政府补贴,到龄后甚至无法领取养老待遇。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人员(1963年之前出生)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到龄人员(1958年之前出生)涉及补缴2023年之前欠费的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缴业务后进行缴费。(注:补缴以前年度时选择“特殊缴费”)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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