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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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2019年10月30日,文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307国道629KM处开展“逢十”集中整治行动。14时24分,民警对一辆悬挂车号牌为晋JMB***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性驾驶员体内有酒精含量,因该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该男性驾驶员口头传唤至中队进行进一步询问和调查,经询间及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该男性驾驶员叫武某某,男,文水县人,经全国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武某某未取得驾驶证,14时42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到武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武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案件移交秩序股。

    文水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珍爱生命、尊重法律法规,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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