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4月13日,临县交警大队木瓜坪中队在巡逻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XXX7M的黑色小轿车行驶速度缓慢,行驶轨迹走走停停,木瓜坪中队候永利立即意识到该车有违法嫌疑,随即指挥民警拦停该车辆。
经检查,驾驶员刘某属无证驾驶,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刘某去年报考C1本驾驶证后,科目二不及格,虽有车而无证,迫于心切,想早日上路驾车,但疫情期间,驾校停考,为了早日拿到驾驶证,刘某就开出车来在路上练车,原以为不会碰到交警,结果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临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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