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 5月29日晚,交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开展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21时许,民警在迎宾街建设银行门口设卡检查中,拦截一辆晋J****0三轮摩托车时,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5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网上核查发现:驾驶人陈某某系河南省周口人,D本,三轮车未投第三责任强制保险,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三轮车未投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处罚2倍保金的处罚并暂扣三轮摩托车,对饮酒驾驶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提示:开车莫饮酒,饮酒莫开车。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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