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老人骑车闯红灯被撞 交警提醒严格遵守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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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绿灯行”。虽然这句交通法规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险。近日,就发生了一起电动车闯红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岚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勘查认定该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致事故,担全责。

8月19日,岚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岚河北路与崇文街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事故,事故现场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小型轿车和电动车停在路中间,两车受损,其中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在勘察现场后,民警迅速撤离事故车辆。

据调查及路口监控视频显示,当天8时左右,70岁老年人范某某骑电动车沿岚县崇文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岚河北路与崇文街交叉路口处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J1F***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范某某受伤。最终事故认定:范某某驾驶电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全部责任。他不仅要承担医药费用,还要赔偿轿车的修理费用。

交警在此提醒:老年人,出行要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要尽量靠右边行走,遵守交通信号灯;步行或骑车外出时,尽量避开上下班时间段,错开车辆出行高峰期。也请老年人家属身体力行,做好文明出行表率。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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