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交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如期完成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目标任务,取得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门红”,交城县制定出台《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明确: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治理等,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确保2020年10-12月,城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1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在2019年基础上持续改善,同比下降;2021年1-3月,城区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84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0天以内的主要目标实现。
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原则上,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
对国家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孙宝忠)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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