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12月28日,交口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的安排部署在城区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晚,刘某某酒后驾驶晋J****3接孩子回家途经县城云梦街电业局巷时见到交警查车,立即弃车逃跑,被早有准备的民警成功拦截,经呼气式酒精快测仪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超过20mg/100ml、未达80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驾车。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刘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年关将至,朋友间聚餐也多了起来,但是千万不要触碰酒驾这条“高压线”,更不要劝开车的亲朋好友饮酒,如果家人、朋友有酒后驾驶行为,请一定要及时制止。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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