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交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深入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行动,仅12月14日晚,就查处涉酒违法行为4起。
案例一:在双池镇清河街拦截一辆小型汽车晋K****7,经对司机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相关规定暂扣程某某的驾驶证6个月,并处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在双池镇清河街拦截一辆小型汽车晋J****6,经对司机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公安网核查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将张某某的机动车移至安全地带,并对其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3000元。
案例三:民警对晋A****6车辆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相关规定暂扣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的驾驶证6个月,并处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民警拦截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经对驾驶人由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7mg/100ml,随即带其到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抽取的由某某的血样进行司法鉴定,发现由某某当晚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82.75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临界值80mg/100ml,其行为以涉嫌危险驾驶,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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