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离石区检察院以“三大转变”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促进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30人,发放救助金额20万元。
由“坐堂救助”到“全院参与”的转变,深入拓展司法救助案源。离石区检察院针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少的问题,一是转变司法救助理念。改变“坐等案件”的思维惯性,坚持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以控申检察为主,刑事、民行等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离石区检察院将员额检察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真正做到了将司法救助全面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案件资源共享。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在办理案件时发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需要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时,及时向承办部门报送,对信息进行初步筛查,并向相关部门落实救助款项。三是对外建立良性衔接机制。主动与妇联、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司法救助程序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的转变。
由“申请救助”到“主动救助”的转变,提升案件救助质效。一是规范程序救助。对拟救助对象要求必须进村入户实地考察,一方面深入被害人家中调查了解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另一方面与村委会干部、村民调查核实,掌握致贫原因,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协助化解社会矛盾。二是跟踪落实救助。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建立“一案一档”,定期开展回访调查,重点查看救助资金发放落实、救助对象生活现状以及跟进监督大额救助资金保管使用情况。三是耐心释法说理。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时,通过走访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向他们释法说理,帮助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及时消除疑虑抵触,引导理性接受现状。
由“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的转变,厚重司法为民底色。一是畅通衔接机制。主动向区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汇报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协调沟通,争取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破解资金少难题。二是多元争取支持。加强民政、教育、乡镇等部门的协作,畅通政策、教育、医贫渠道,积极探索联合救助机制。如在办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称其被依法关押后,其子将无人看管,孩子的上学及生活问题亟需解决,区检察院干警主动履职,主动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就小张的入学问题进行了协调沟通,最终将小张就近安排借读入学。三是落实“1+N”救助模式。打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一次性救助的瓶颈,在积极申请救助资金的同时,根据救助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与民政局、社保局、教育局以及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接洽,综合运用资金救助、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救助手段,最大限度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高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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