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关于餐饮场所禁止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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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场所禁止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公告

根据吕梁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吕安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餐饮场所禁止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请全区酒店、饭店、火锅店、小吃店及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严格遵守。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单位禁止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炉专项整治,发现有餐饮单使用直接燃气加热火锅行为将采取立即停止经营,限期整改等措施。

请广大市场积极参与,发现有餐饮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请向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12315或03588228997

特此公告

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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