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对G307与青银高速(G20) 杏花、汾阳西收费站连接线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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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

对G307与青银高速(G20) 杏花、汾阳西收费站连接线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及汾阳市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要求,为了改善城区大气质量,营造绿色安全通行条件,吕梁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G307与青银高速(G20) 杏花、汾阳西收费站连接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行路线如下:

一、对途经G307与青银高速(G20)杏花收费站连接线(清香大道)的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二、对途经G307与青银高速(G20)汾阳西收费站连接线上行驶入高速公路的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三、由高速公路驶入汾阳市的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可绕行青银高速 (G20)汾阳西口、汾平高速(G2516) 汾孝东口、汾孝南出口。由汾阳市驶入高速公路的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可绕行汾平高速(G2516) 汾孝东口、汾孝南出口。

四、沿线企业确需通行限行区域的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在当地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后,许可通行。

五、公路客运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车辆、救灾物资车辆、工程抢险、事故救援车、涉及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当地交管部门要在青银高速(G20)杏花口主线设立温馨提示牌。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对违反交通管制强制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本通告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吕梁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4日

汾阳小警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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