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自“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汾阳市交警大队不断加强道路交通管控,高频率高密度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月23日,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涉嫌毒驾、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事发当晚,汾阳市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民警正在辖区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巡逻中,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7E88**的黑色斯巴鲁牌小轿车形迹可疑,遂将车辆拦截,并对驾驶人王某进行询问。经过公安网查询,发现王某驾驶证现处于注销状态,并有吸毒前科。民警随即将王某带至西河派出所进行尿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王某不仅无证驾驶,其驾驶状态还是毒驾,这种不知悔改、拿命任性的行为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案件确定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毒驾,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并将其移交西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在此,汾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毒驾”和“酒驾”一样,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绝对禁止的行为。吸毒人员在吸食毒品后,会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有巨大的威胁,其危险性远比酒后驾车更可怕!
请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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