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辛文轩)3月23日,石楼交警接辛某报警称,他的车停放在石楼县东门利民加油站附近,被人骑摩托车撞了,该人受伤,已被送到医院检查。
交警随后调查发现:3月23日23时,孙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东门附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撞到辛某逆向停放在公路左边的晋LA***5号重型自卸货车上,孙某受伤,两车有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在石楼县人民医院找到孙某,对其展开询问,怀疑其属于酒后所为,对其进行抽血,然后将血样送至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孙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0.02mg/100ml,孙某为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造成了事故。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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