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近日,汾阳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在汾阳宾馆内一名半挂车司机与服务员发生口角,驾驶员身上酒味浓郁,怀疑其可能酒驾。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经详细询问并查看了相关的监控后,确认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从青银高速吴城降温池行驶至汾阳市汾阳宾馆。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当日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2.73mg/ml,已达到醉驾标准。
酒精检测达到80毫克每100毫升的标准就属于醉酒驾驶了,而且张某是专职跑运输的,这次的醉驾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在10年内不准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也就是说,张某不仅“饭碗”没了,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就因为这一时的侥幸,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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