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的取得只是工作的开始。在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后,我市双拥工作再次明确新的目标: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在2022年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在2024年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目前,全市上下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巩固成果上下功夫,在提升质量上做文章,立起了“硬杠杠”,配套了“软服务”,力争双拥模范城成效更加显现,军民鱼水情更加深厚,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向更高标准迈进。
要把过去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好、利用好,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必须从全局性、战略性去考虑抓实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富有吕梁特色的双拥建设新路子。我市坚持落实“六个纳入”原则,将双拥工作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党政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范围,纳入了部门及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了全民教育内容。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吕梁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双拥办公室职责》《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爱国拥军公约》等,目前正在起草《吕梁市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制度、双拥工作事务联系制度、双拥共建工作制度、双拥宣传工作制度、军地联席会议制度等,印发《2021年吕梁市双拥工作要点》下发给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保了双拥工作开展经常、有序、有效。
目前,全市各级双拥组织机构全部健全完善。市级、13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都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专设双拥工作机构,做到了有编制、有专人、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市直各部门建立双拥办,有专门的双拥联络员,双拥工作做到了制度上墙,规范运作。
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结合民生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让双拥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社会氛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就业、医疗、教育、金融、交通、通信等领域的35项面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切实举措,机场、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均已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服务标识,共建成拥军优属窗口820个、军人优先通道351个,军车免费停车37处,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改革。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全力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助部队培养人才。
倾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制定《吕梁市拥军支前工作方案》,建立平战结合的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统筹做好联合演训、抢险救灾、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市双拥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着力组织开展“进军营到哨卡”走访驻军部队活动,勤沟通、解难题、办实事,助力国防建设。各成员单位主动靠前服务,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向服务备战、保障打赢出力,扎实解决好部队需要地方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改善部队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做好部队随行任务食品供应、场地征用、水电通讯等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驻吕部队实战化训练水平。
政策法规落到实处是推进双拥工作的重要一环。目前,全市做到了100%落实抚恤优待政策,100%妥善安置退役军人,我市2名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和1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出台了《吕梁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和《吕梁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解决退役军人再就业实施办法》,建立了常态化优秀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代表参加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制度;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吕梁市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办法》,累计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送喜报达418人次;以百日攻坚矛盾排查化解,助推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光荣牌悬挂 “回头看”工作,落实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光荣牌悬挂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签订责任状,确保做到光荣牌应挂尽挂。组织开展军人安置“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精准指导,确保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围绕“解决一件难事、办好一件实事、做成一件好事”,分组深入各县,下访接访,调研指导,零距离解决退役军人难点问题;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吕梁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和新一届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的具体要求,今年9月份前将出台《吕梁市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意见》。(记者 冯海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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